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委局,省、市驻江永单位:
《优米体育足球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优米app软件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优米体育足球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县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依法行政,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现象和行为依法整治,有效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整治的目标是:事故隐患得到消除,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电力安全事故为零。
二、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
1、整治区域:发电、变电设施保护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
2、整治重点:①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房的;②在架空输变电线路安全走廊下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③在杆塔、拉线基础安全保护距离内取土、打桩,或在距离电力设施周围500米内范围进行爆破作业的;④通讯线路、闭路电视线路与输电线路交叉、搭挂,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⑤在电力杆上私自装设招牌、乱拉横幅标语,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⑥私拉乱接电源线的;⑦其它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1、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不得再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土地规划、审批给单位和个人建房。
2、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现有建筑物分别情况处理:①对未经依法审批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处置。②对高压输电线路下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的建筑物,对户主进行安全教育,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③对同一高压输电线路下大量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的建筑物,督促有关单位、房主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条件成熟时,进行电力线路改造。
3、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植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无偿砍伐或修剪。
4、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堆放物品、擅自施工而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令责任单位和个人立即搬迁或整改,并承担相关整改费用。
5、对私拉乱接电源线的,一律拆除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通讯线、广播电视线搭挂电力线路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7、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取土、填土、装设招牌、乱拉横幅标语的,责令责任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关整改费用。
8、依法查处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的违法行为。
9、对违法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偷盗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公告。
2、集中整治实施阶段(1月8日至5月31日):
①对未经批准,擅自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原有植物与电力线路的水平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由县经信委、安监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强制拆除、清除、砍伐或者修剪。
②虽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建房,但城市规划中需搬迁拆除的高压输电线路在未搬迁拆除前,应由户主(业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堵塞人、畜接近高压输电线路的通道,并自觉配合有关单位的定期检查。
③对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的,由县经信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县公安局立即停止该爆破作业场所的火工产品审批供应,并收缴尚未用完的火工产品。
④对在电力杆塔、拉线基础外缘规定距离范围内进行取土、填土、推土、打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由县经信委、安监局、电力局、江永电力公司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⑤公路两旁行道树、城市规划区内风景树及其它林木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县电力局、江永电力公司提请县经信委会同县公路局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组织定期修剪、砍伐。
⑥在电力杆塔上搭挂通讯线路、闭路电视线路、装设招牌、乱拉横幅标语的,由县电力局、江永电力公司提请县经信委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
⑦对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盗窃电力设施和电能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
3、建章建制和总结汇报阶段(6月1日至20日):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土地规划审批制度、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修剪和砍伐制度、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案件的查处机制等。要对这次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安委会。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唐满平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统战部部长秦远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迪松(常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建能任副组长。罗声军、黄朝喜、张跃荣、杜中国、杨建文、周国辉、伍永辉、毛云力、胡敏、张志军、杜军平、蔡本德、奉启平及有关乡镇场的书记或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迪松同志兼任主任,罗声军(常务)、胡敏、王堂国、张志军、毛小卫、杜军平、唐文胜、陆先灵、蔡本德、奉启平任副主任,王运宣、李健、谢长贵、宋应德、田春生、唐李志、邓诗斌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县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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