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县交警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交警大队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站位全局,第一时间组织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担任组长,政委、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研究制定了《中共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实行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人头化。
二、巡察反馈主要问题
(一)反馈问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深度和广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班子“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6月起,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列为班子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并积极组织开展研讨。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2024年6月至12月,共召开班子会议7次,落实“第一议题”7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7次。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8月6日,制定印发《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4年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4年大队班子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每次学习均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三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补学。认真制定班子补学计划,2024年7月31日、10月11日先后两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补学《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此外,在完成县局每周二集中夜学的基础上,各班子成员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学和补学,积极主动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各级公安机关会议精神、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适时撰写学习心得。
问题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6月26日,召开大队班子会,明确大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政委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2024年8月6日对标制定《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监督考核、责任单位等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按照“四个纳入”要求,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党建责任制、班子会议议事日程、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范畴,每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024年5月至12月,大队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三是强化涉警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应对处置“三同步”原则和“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8月25日对标制定《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信访回复“三审三校”工作制度》,2024年10月20日至24日,组织办公室民警到县公安局政工室跟班学习,努力提升涉警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同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处置涉警网络舆情28条。
问题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及问责。2024年11月20日大队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持续加大民辅警特别是122接警台及窗口单位民辅警业务能力培训。2024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2次,全力提升民辅警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追责问责,2024年11月3日,大队政委对车管所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2024年6月7日,由副大队长对交管股相关责任辅警进行了批评教育;2024年8月27日,由副大队长对责任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推进送考下乡工作。针对2023年3月群众多次反映在桃川镇开设摩托车驾考中心、方便离县城较远的乡镇群众考证的问题,我大队做了大量工作,但因征地问题纠纷未解决、上级无到位资金、原二中队的旧址因市场不景气无法拍卖等诸多因素,导致摩托车考场建设项目被迫于2024年11月暂停。2025年2月,我大队与市交警支队汇报对接,开通了摩托车“送考下乡”惠民便民举措,高质量完成“摩托车送考下乡管理系统”用户创建的准备工作,于2025年3月15日开通了第一批送考下乡活动,后续送考下乡送活动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制度,2024年8月6日完善《优米体育足球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财物保管制度》,对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软硬件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并启用湘交扣APP管理涉案车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置涉案财物。四是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政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做到应用尽用、应助尽助,真正把党的普惠政策用到群众的心坎上。2024年4月至12月,共申请救助基金1笔,救助金4.4万元,惠及群众3人。
问题4.关于“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7月10日,副大队长组织外勤中队、交管股召开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全年交办道路安全隐患49处,交办隐患49起,2024年高质量整改完成49起安全隐患。二是全面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扎实开展 “冬季行动”,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营造交通整治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查处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35085起,其中超速1736起、强超强会33起。三是深入开展“戴帽工程”整治行动。聚焦国省道、医院、学校、车站、商圈、集贸市场等周边大流量路段,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合、错时执勤与高峰值守相结合等方式,全力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024年1至12月,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工作,每月通报各乡镇辖区头盔率情况,共下发通报12期,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0.7万余起,全县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
问题5.关于“主责主业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争先创优意识。2024年6月至12月,大队长先后主持召开交管综合考评目标任务工作调度会、推进会4次,调度推进 “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各项工作,2024年荣获全省工作成绩突出交管站、获评全省“清廉交警”等荣誉称号以及永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先锋模范奖先进集体。二是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2024年6月至12月,大队先后组织召开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调度会、推进会6次,对标对表梳理短板弱项,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落地见效,2024年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9起死亡9人,较2023年下降 35.7%。三是抓紧抓实重点车辆管理。深刻汲取往年工作教训,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常态化梳理排查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2024年共梳理排查重点车辆3490台;扎实做好临界提醒、电话短信提示等工作,共通过电话提醒1236人次,发送短信提示1.224万条次。2024年1月至12月,全县重型货车和小型客车检验率均排名全市第一方阵。
问题6.关于“违规执法办案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案件审理。2024年6月至12月,先后组织法制股、交管股全体人员学习公安机关案件审理相关规定5场次,进一步提高大队民辅警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2024年8月6日制定完善《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案件审理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并形成记录、建好台账,确保案件质量。2024年共召开集体案件审理会37次,审理案件37件,提出审核意见37条。二是严格落实法律文书递送。2024年6月29日,组织法制股、交管股全体人员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文件内容,敦促法制股、交管股等责任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及时准确递送法律文书,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24名存在交通违法的嫌疑人的“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案件已经办结。三是规范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2024年6月29日,组织法制股、交管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取保候审保证金规范、高效处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对2020年以来大队办理的66起刑事案件,共计17.35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了依法处置,截至2025年1月30日,已全部退还到位。四是严格规范立案。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对易出问题、有争议的案件重点监督管理,加大规范执法培训和相关线索查办,及时依法开展受立案工作。强化举一反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12起问题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12起案件的经办3名责任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分别扣除个人量化考核扣分2分、0.5分、0.5分。五是加强民警执法培训。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大队共组织开展民辅警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4次,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评查,全面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坚决纠治“久拖不决、有罪不纠”等执法顽瘴痼疾,确保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对反馈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及民警进行追责问责,三位经办案件的责任民警分别受到约谈和提醒谈话处理。六是规范民警执法执勤。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相关规定,强化民辅警队伍执法执勤能力培训,2024年已开展全警大练兵及规范化执法培训6场次。
问题7.关于“血样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程序意识。2024年6月29日,组织法制股、交管股全体民辅警集体学习《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送检血样。二是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2024年6月,对大队血样保管场所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进行“回头看”,在二中队醉驾血液样本存放办公室增设一套监控和冰箱设备,对冰箱等存放设备进行安全加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按规定对存在血样送检不及时的责任部门交管股及责任民警进行通报,2024年5月15日,分管执法办案的副大队长对责任民警进了约谈和教育批评。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有短板
问题8.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队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队其他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3月1日,大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大队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到既管业务又管队伍,常态化开展班子成员之间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024年6月至12月,共计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三是强化忠诚警示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忠诚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支部书记及大队领导在支部会议上专题廉政党课相关规定。2024年,大队长、支部书记各自在大队党支部上廉政教育党课2次。
问题9.关于“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积极向县纪委监委、县局党委及派驻纪检组汇报并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6月至12月,共邀请县局机关纪委参加交警大队“三重一大”决策会议4次。二是加强民辅警队伍管理。以党纪学习教育和省厅“三大”专项工作为契机,结合大队实际,从2024年11月起,在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共下发专项通报10期,通报处理33人次。2024年5月,制定执行《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考勤制度》,并启用“得力”考勤平台,实行每日上下班打卡。严格落实《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民警、职工、辅警日常违规行为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强化日常督导,严格执纪问责,倒逼民辅警队伍遵纪守规。此外,对2020年至2023年期间,被县公安局通报的38人进行批评教育及双倍量化考核扣分。
问题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违反财经纪律相关问题。2024年6月26日,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大会,针对巡察提出的大额资金打入个人账户问题、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物资采购未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由办公室逐一作出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及自查违反财经纪律报账、物资采购、固定资产入账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11月6日,由副大队长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全面强化财经纪律执行。2024年6月26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标制定《优米体育足球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各类开支,严格固定资产入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办理,此外将打印机、屏蔽器、碎纸机、音响等8个设备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确保合法合规。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选派财务人员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类财会能力提升培训,每年至少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1次。2024年6月至12月,共组织2名财务人员参加县局及全县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问题1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制度落实。2024年6月18日、8月20日,大队领导班子先后2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计划总结等文件的把关力度,并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传达学习,同时严格制度落实,进一步精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2024年文会同比分别下降32.8%、47.5%。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落实重要文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双审签”制度,层层把关审核,确保文稿质量。三是抓实问题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总结计划雷同、发文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肃等问题进行整改,该补写的补写到位,该重编文号的规范到位,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到位,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24年9月,由大队长对存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雷同问题的两名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0月18日,由副大队长对大队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抓实业务培训。2024年9月15日至22日,选派办公室民警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跟班学习等形式,切实增强大队办公室办文办会能力和水平。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弱项。
问题1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2024年6月调整大队领导班子分工,退居二线的班子成员及四级以上高级警长不再直接分管业务,而是协助大队班子成员处理交管事务。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2024年8月6日制定完善《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大队队务会议制度,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清单对决策建议逐个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决策形成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按照大队班子分工负责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大队支委及大队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班子会“第一议题”和支部会“第一议程”制度,2024年6月29日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警纪警规等列入班子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化班子对“三重一大”等重要性认识,严格遵照执行民主集中制,2024年6月至12月,召开班子会7次。
问题13.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024年7月2日,大队长组织全体民警开展周二集中夜学,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6月3日,根据《2024年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完善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大队支委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明确支部书记是大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增强党务工作专抓力量。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立即整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调整增强大队党务工作力量,于2024年6月7日下文明确办公室主任为大队党务工作专干。规范大队党费收缴工作,明确由支部组织委员从事党费收缴,每月足额收缴党费上缴至县委组织部专设账户,并做好相关资料台账。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要求,认真严肃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党内组织生活,坚决杜绝党建工作走过场、敷衍应付等现象。对巡察反馈我大队2020年至2023年度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流于形式等问题,2024年7月15日大队长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1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档案移交规定。2024年5月至6月,大队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清理并整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已于2024年8月2日将大队2位转正党员的党员档案移交至县委组织部存入个人档案。二是严格入党材料管理并约谈责任人员。2024年6月以来,通过支委会等形式,组织大队支委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高大队党支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和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扎实开展发展党员资料自查自纠,及时完善支部2名党员同志的党员档案。坚持举一反三,严格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上报党员资料。2024年9月1日是由大队政委对原经办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三是严格规范发展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的要求,2024年共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谈心谈话等工作。
问题15.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7月2日,在周二集中夜学会议上,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2024年6月起,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有谈心谈话、会上有活动内容、会后有台账资料。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缺少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等问题进行立即整改,要求做到举一反三。截止2024年12月31日,问题整改清单涉及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支部阵地建设。在大队阵地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投入资金1万余元,高标准建成大队党员活动室1个,为大队文化长廊增设党务公开栏设置3块,明确办公室主任专人管理,确保场所管理到位、内容及时更新。三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对主题党日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理解和把握活动的内涵和要求。202年6月3日根据《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完善《2024年优米体育足球公安局交警大队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杜绝了“随意”“单一”等情况出现。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问题16.关于“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指导。2024年3月5日、2024年8月20日,在周二集中夜学会议上,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扛牢压实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大队班子的主体责任,明确大队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督办,2024年7月8日、7月23日先后组织召开整改调度推进会2次,确保整改工作进度及效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大队长任组长,大队政委任常务副组长,两位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确保上轮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巡察效果运用。坚持“钉钉子”精神,持续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特别是加大了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的整改力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轮巡察反馈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11月3日,由大队长对办公室两名责任同志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规范整改资料管理。强化巡察整改资料收集和整理,努力做到“一个问题一套台账、一张销号单、一本资料”,2024年7月8日在巡察整改推进会上,明确由办公室主任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台账的分类清楚便于查阅。
问题17.关于“审计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6月20日,成立了整改专班,并于2024年6月23日组织各股所队室负责人以及大队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大队财务人员参加财政业务培训,严格遵循会计核算原则,准确掌握往来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针对2015年年初结转其他应收款89.13万元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予清理的问题,已累计清理32.82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工作仍在继续开展中,计划在2025年5月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9月1日,由副大队长对原经办财务在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需长期坚持,严防反弹。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市委及县委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1.持续夯实理论武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省厅“三大”专项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2.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紧盯问题不放,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抓好同质、同类问题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症结不复发,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整改任务真实销号完成。对仍需深化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持续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自我体检和自我提高升华的过程。
4.持续提升工作作风。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推进机制,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持续贡献交管力量。以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公安交管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冬季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力以赴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奋力为“平安江永”建设筑牢坚不可摧的道路安全根基。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5722892;电子信箱:17156836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