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的部署,2018年7月9日至10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抓落实不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湖南省城市管理条例》,以及《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滞后,执法工作没有与时俱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未开展;化工厂老垃圾场封场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完工;2015年机构职能调整后仍在同时使用“优米体育足球城市管理局”和“优米体育足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枚公章;协管人员的管理未签订劳务协议;对县环卫局工作人员事业岗位定编问题未拿出解决办法,拖而不决。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话谈心等基本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深刻、辣味不够、平淡化,质量不高。
3.政治定位不高。局党组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偏重分管工作,关注其他工作少,凝聚力战斗力弱化;主要领导疲于应付,深入到工作一线调研工作时间少;党政议事不规范,存在局务会代替局党组会决策,局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工作人员会议记录合一的问题。
4.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湖南省永州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未进行申报,推进慢; 2015年以来,县城管局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少;对城市提质亮化、加强城市管理,思考不多,存在应付思想,创新意识不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结合城管实际,加强引导,只是简单地宣读上级有关文件,对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探索不够,创新措施不多。
2.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力。提高新形势下引导舆论的能力不足,教育引导不力。对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引导不够,对社会上的针对城管的消极议论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引导不力,没有力所能及地抵制或弘扬正能量。
3.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党性教育等宣教活动开展少,对新颁布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少,不能满足城市管理需要和干部职工文化需求。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经费未列入单位财务预算,2018年党建督查方案不严肃,抓执行落实不够,党建督查走过场。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下属单位县环卫局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无正式活动场所;支部大会党员到会率不高,每次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到会人数未达到党员总数的一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流于形式;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手册记录内容不齐全,个别党员交纳党费未及时登记。
3.党建资料抄袭现象严重。2018年3月1日县环卫局支部四名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内容一模一样;局机关支部的三名党员的2018年年度个人学习工作计划内容一模一样。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⑴“四风”方面的问题禁而不止,醉酒驾车仍有发生。⑵违规租用公务用车,公车改革后,县城管局租用4台车辆,由三个城管执法中队和供治办长期使用;⑶县环卫局违规征用车辆,2017年以来长期征用外包物业公司的车辆用于街道卫生巡查等公务。
2.工作作风抓得不实。部分职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自长期离岗。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单位纪律管理松散。局机关和县环卫局上下班纪律管理不严,未严格执行下班签退考勤制度。
2.财务管理不规范。⑴工程结算报账不及时。报账时间跨度大,出纳手中留存未签字和未报账的发票较多;⑵往来账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结余金额较大,存在违规个人借款等问题;⑶报账资料、报账手续不全。存在报账发票无附件,签字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3.经营服务性收费不规范。委托其他部门代扣卫生费、收取代运服务费未签订代扣、代收委托合同。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监管。2014年10月份县环卫局保洁业务外包后,2014年12月以来,新购买了1台洒水车、5台垃圾车等环卫设备,无偿交给两家外包公司使用,未收取费用,也未抵扣服务费。
二、意见和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要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对党组织的领导。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推进改革,按照新出台的城市管理意见、条例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抓好党建引领,推进业务工作的落实。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强化职工队伍管理,发挥好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用;加强对县环卫局党支部的建设,落实好支部活动场所。
2.严肃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议议事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对局务会代替局党组会决策、无专门的局党组会会议记录等问题进行规范,认真整改。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健全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针对党建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针对违规租用、征用车辆,内部管理松散,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纪律教育,规范管理,认真整改;对交给保洁公司使用的环卫设备加强管理,完善管理使用机制。
4.局党组要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5.对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责任人,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