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水利建复字〔2024〕7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
答复
蒋永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清理永明河上江圩段淤泥、砂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勘察。关于淤泥、砂石沉积的问题,优米app软件近期将授权、委托湖南云津实业有限公司对永明河部分河段实施河道清障,其中包括了你提出的永明河上江圩河段,待该清障方案审批通过后实施。
关于治理永明河上江圩段问题,我局已通过永明河二期治理工程项目治理了部分河道,剩余未治理河段我局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目前我局正在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永明河三期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上江圩段、潇浦镇段、盘山至红山村段等,你所提出的建议河段已纳入永明河三期治理工程项目范围内,项目实施后将对项目涉及河段进行岸坡整治、河道清淤、砂石回填。我局已完成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待湖南省水利厅审核通过,拨付项目资金后立即实施,届时你反映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
2024年7月1日
经办人:詹发发 联系电话:13365866273(经本人同意公开)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