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退役军人建复字〔2024〕1号C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
答复
义捷湘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打造上江圩镇大路下村义明道烈士纪念广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1、在大路下村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第二期红线图以外,新建义明道烈士(铜像)纪念广场。2.收集挖掘红军长征与该村发生的故事乃至整个江永的红色事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二、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莫剑辉同志亲自多次电话、微信向省厅、市局汇报、请示,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第十五条:“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通过对接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1957年3月30日迁建沙基惨案殉难烈士墓(包括义明道烈士)在该陵园内。
三、办理结果
1、义明道烈士纪念广场属烈士纪念设施,且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内已建有沙基惨案殉难烈士墓。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不能重复建设。
2、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做好宣传工作。我局将配合收集挖掘红军长征与该村发生的故事乃至整个江永的红色事迹相关资料,做好审核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
感谢你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以及对红色基因传承的热爱。
优米体育足球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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