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住建提复字〔2019〕3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朱*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小区路灯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1、小区路灯的安装数量与设置,是由规划设计部门在小区整体设计时就已确定,新龙花园、幸福花苑等小区路灯少,属设计问题。
2、提案中涉及的无路灯小区,除溪岭东苑外,龙溪花园、高泽源旧小区路灯情况属实。金地小区为开放式商居小区,无物业服务、无业主委员会,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我们将把存在的路灯问题转告社区及路灯管理部门,希望能有实质性的改变。
3、小区路灯是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用的支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取决于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通过协议方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我县大多数住宅小区是“无物业服务”“无业主委员会”“无小区管理规约”的“三无”小区,路灯损坏后,也就存在无人管理、无资金维修的问题。
二、对策与措施
当前,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活动如火如荼,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把你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处理好。
1、针对有物业服务的小区,我们将积极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对小区路灯进行“拉网式”检查、梳理,并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发企业将损坏的路灯和路灯死角进行维修、整改,并强化日常巡检,确保小区路灯完好。
2、针对无物业服务、无业主委员会小区和开放式小区。我们将积极与社区及路灯管理部门衔接,把存在的路灯问题及时转交,妥善对接。实行辖区管理,属地整改。
3、在小区设置温馨提示牌,宣传路灯的重要性,引导业主和市民爱护路灯设施,确保小区“亮丽、安全”。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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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各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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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唐霄 联系电话:180XXXX3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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