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民建复字〔2018〕03号 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杨春盛等12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13〕59号文件规定,申请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是: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对象审核审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审形式,组织县、乡、村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及乡镇驻村干部、人大代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共同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做到低保政策、审批流程、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全公开。
我县申报审批程序是:户主申请→乡镇救助机构受理→村(社区)入户调查→张榜公示→乡镇组织三级联审→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证发卡→动态管理年检年审。
2、关于“部分农村群众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但在乡镇领取低保申请表自行填写后交县民政局竟然被审批通过,村里没有评议”的问题。申请低保救助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乡镇民政办初审后发放审批审核表是正常程序,至于村里没有评议现象,因为评议小组由乡镇驻村干部、村(居)委员会成员、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但申请低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求村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再组织民主评议,村委会为了1-2户是否符合低保单独召开一个会议是不现实的,在实际操作中完全经不起考验。我县村委会低保民主评议工作是每年低保年检年审时开展一次专项民主评议的,要求村委会对本村现有低保户逐户评议,凡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好转,民主评议不通过的即取消低保待遇。
3、关于“镇政府没有初审,连申请表都没有领取,到下发低保金时就多了几个名字”的问题。经我局审批档案查询,桃川镇现有农村低保620户,档案资料齐全、村委会和乡镇民政办都盖了章,有关工作人员都签了字。我局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有的低保户主死亡,必须更换夫或妻的名字;也有的原是家庭户主办理的低保,但经群众举报户主年青或有劳动能力,我局审核后以家庭成员中患重残人员变更办理单独一人的低保;也有个别申请对象,因资料不全、填表不规范,导致半年后我局才审批,所以有可能出现当月发低保金多了几个的现象。我局坚持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低保户都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和各村委会张榜公示,并设立了县、乡镇举报电话,凡群众对低保有异议举报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凡发现优亲厚友、人情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是马上取消低保待遇,二是实行追责处理。
4、关于2017年6月后低保清理信访解释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去年6-9月开展低保大清理活动,重点清理:一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富人保”,二是乱开口子的“特殊群体保”,三是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老人保”,四是家庭经济状况超标拆户纳入的“病残保”,五是有劳动力的“懒人保”,六是死亡未及时申报停保的“死人保”,七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保”。全县清退率达到70%,一些被清退户上访时有发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优米体育足球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信访工作条例,乡镇民政办和村委会负责政策解释工作,个别群众来访我局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我局当场解答清楚并给来访者发放一张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个别来访者反映情况不明的,是否是村里的特困对象,我局要求来访者直接向村委会民生员反映情况。
当然,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在具体经办中,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难免遇到各种问题,各级低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丞待提高。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在全县开展低保规范性管理,打造良好民政工作形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优米体育足球民政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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