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住建提复字[2017] 5号 类
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刘焱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县城学校门口增设人行天桥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项目简介:
1、县城三中位于永明东路,校门正对永明东路(永明东路道路红线宽34米,每边人行道宽8米);
2、县一小位于永明北路,校门正对永明北路(永明北路道路红线宽34米,每边人行道宽8米);
3、县实验小学(二小)位于幸福路,校门正对幸福路(校门正对幸福路段的道路红线宽24米,校门边人行道宽5.5米,校门对面人行道宽7.5米)。
解决方法:
1、县城三中、一小、实验小学学校门口增设人行天桥在2017年未列入立项批复及建设计划,根据你们的建议,将在2018年度提请县政府批准纳入计划,在计划批准后将对该项目实施建设。
2、规划设想:
① 县城三中,增设地下人行通道,不设天桥。目的是保证永明东路的美化,不受天桥空间的影响。在2018年提请县政府批准纳入计划,在计划批准后将对该项目实施建设。
② 一小,目前暂不考虑在现有学校大门处设置天桥,目的是保证永明北路及知青广场的美化,不受天桥空间的影响。以后将在环城北路(永明北路至幸福路)修通的情况下,将一小校门改至环城北路(现粮食局院内),并在其新改校门旁设置一个地下人行通道。环城北路将在2018年度提请县政府批准纳入计划,在计划批准后对该项目实施建设。
③ 县实验小学,在修建实验小学校门旁的人行道时,将校门改建至老教学楼旁,并将对面老城关镇地块规划时给地下人行通道的设置留出一定的地块,以便满足设置地下人行通道的要求。该项目2017年未列入立项批复及建设计划,在2018年度提请县政府批准纳入计划,在计划批准后对该项目实施建设。
感谢你们对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