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房提复字〔2017〕1号(B)类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曹国军、何喜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县现有已建或在建的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13个,其中除凤凰花苑、步行街、龙渤湾、金地广场和新龙花园5个老小区采取政府外包或业主自治卫生保洁外,其余8个小区均已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开展物业管理。目前,全县共有5家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1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接到你们的提案后,作为主办部门的房产局会同住建局、人社局、潇浦镇等相关部门针对提案建议进行了研究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2016年起,房产局通过把紧商品房预售关,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落实物业管理用房等必要配套设备设施并与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范化管理小区,有效避免了开发商对小区管理随意性情况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由开发商随便找几个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局面。同时,在小区竣工验收后,申请房屋测绘时必须落实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查验物业管理用房落实情况,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全面落地。
二、经与县人社局和潇浦镇衔接,目前国家公益性岗位主要给予行政事业单位,不涉及企业,给予物业管理公司公益性岗位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可以通过在小区内设置广告位、停车位等形式创收来弥补经费不足,因此目前无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给予工作经费。
三、鉴于我县小区物业管理起步晚,基础薄弱等因素,房产局已经结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制定了《优米体育足球小区脏乱差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创国卫办研究讨论实施,通过创新管理方法,力求通过多项措施将我县小区管理提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你们对优米体育足球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优米体育足球房产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