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1: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八、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主要是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县水旱灾害防御以及县河长制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管理、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县城供水及大古源水库前期工作。
(二)机构设置
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行政审批与安全法规股)、建设管理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库移民股)、河湖管理与水资源水保股(河长制工作股)。三定方案确定编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2人,退休人员47人,遗属人员5人,单位公务用车编制2 台,实有车辆公务用车编制2 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下级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8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0.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8.4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成本返还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8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6万元。支出较2024年增加188.42万元,主要是增加非税成本返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0.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2.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8.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非税成本返还支出281.4万元;防汛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河长办工作经费支出102.4万元;河长办民间河长经费支出10.48万元;农村饮水管护经费支出40万元;水库安全支出20万元;水库及重点山塘管护经费8.06万元;水库维修支出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19.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4万元,减少4.21%,主要是办公用水费方面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1.14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优米体育足球水利局有公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1万元,项目支出478.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为281.4万元。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5年3月10日,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