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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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1: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含城市建设乡镇建设、村庄建设)、建筑业(含市政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含保障性住房)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査和违法违规建设案件执法监察工作。
(2)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县旧城改造、危房鉴定和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4)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组织全县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含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设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调查和上报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差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建筑业企业(不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监督机构,评估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初审,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和责任事故。
(9)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10)负责组织推进新型坡镇化工作;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和组织管理;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住建行业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推进;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管理行业成果。
(12)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管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人防、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
(13)负责全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14)负责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1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办)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综合管理建设体制改革和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负责局系统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办公平台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办)机关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和收发等工作;负责局(办)机关值班应急、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建档案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2)人事股。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局(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参与本系统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局(办)机关和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局(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财务股。负责局(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局(办)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并对局系统的所有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局(办)机关会计日常核算;负责局(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建计划报批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申报、调拨、汇总上报;做好人防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和本办机关财务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制定人防建设资金计划和人防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人防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负责全县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
(4)政策法规股。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系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负责全县住建和人防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负责住建和人防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县长热线和网上诉求,做好局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综合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及时给予回复;负责综治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
(5)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环境整治;负责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并进行程序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跟踪催办;负责有关证照的发放登记;负责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案卷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移交;负责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信息的统计工作。
(6)执法监督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及消防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业、消防工程的监察和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综合验收备案股。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消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消防、人防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性验收、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备案和消防抽查工作;参与权限范围内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查处未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
(8)建筑业管理股。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的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认证、评先、评优工作。
(9)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股。组织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拟定全县住建行业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科技进步计划;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评审、编制、推广和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组织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实施县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科技重点项目和绿色工程示范项目;指导全县施工图审査监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管理、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多图联审”监督管理及备案、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审查监管;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深基坑、高挡墙、高边坡、玻璃幕墙等专项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住建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工作。
(10)城市建设管理股。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调度、管理;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结)算的审核;负责协调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前期协调和技术审查;牵头组织审查重大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其它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
(11)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及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工匠的培训;负责指导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供水设施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负责组织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承担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统计工作;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12)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项目开发人变更的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的检查,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负责对房屋建筑结构鉴定机构资质、人员和方案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负责编制建设和维护计划,参与审查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
(14)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按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年度公房出售价格和提租标准;办理公房出售评估产权变更、集资建房审批等事项;负责住房资金管理;负责制定房改房上市交易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下属单位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优米体育足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6.4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9.1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2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7.46万元。支出较2022年减少99.1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46.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3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2万元,减少1.23%,主要是办公业务方面厉行节约,严格审核。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07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未安排一般性支出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优米体育足球住建局有公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2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42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为105万元。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3月10日,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优米体育足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