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1: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表
八、附件2: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2.负责全县城镇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维修养护。
3.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4.负责全县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5.管理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白蚁防治股六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下级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优米体育足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52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44.97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减少从而减少基本支出预算46.54万元,因职能调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98.4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79.5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支出较2022年减少144.97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减少从而减少基本支出46.54万元,因职能调整减少项目支出98.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09.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01.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8.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69.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 住保中心差额人员专项经费69.5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1万元,减少19.89%,主要是因为按人员减少相应核减了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6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公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5万元,项目支出69.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3月10日,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