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含城市建设、乡镇建设、村庄建设)、建筑业(含市政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含保障性住房)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建设案件执法监察工作
2、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县旧城改造、危房整定和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4、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组织全县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含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调查和上报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查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建筑业企业(不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监督机构,评估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初审、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和责任事故。
9、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10、负责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和组织管理;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奥水体治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住建行业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推进;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管理行业成果。
12、负责全县房星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勒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管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人防、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
13、负责全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14、负责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15、负责贯彻实施和监督国家关于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本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6、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订(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确定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并负责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疏散地域建设,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城市防灾救灾工作,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17、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
18、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全县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1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征收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1、省管建筑工程项目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
22、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23、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单位履职要求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执法监督股、综合验收备案股、建筑业管理股、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股、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人防工程股、指挥通信股等股室。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的下属单位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公益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为公益类股级事业单位;还包括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市政工程公司、县建筑设计室(永南建筑设计院)、优米体育足球建筑工程公司、优米体育足球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
全局(包括局机关、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大队、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有干部职工86人,其中在职57人,退休29人。定编人数在本次编报中合并填列共56人,实有人数57人。其中局机关定编14人,实有人数14人;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定编14人,实有人数15人;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定编6人,实有人数5人;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定编2人,实有人数1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定编20人,实有人数2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住建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53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7 万元。可支配非税收入9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68万元,主要是因工作安排需要做出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53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84.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224.64万元,津补贴 159.37万元。公用经费 31.56 万元。专用经费 25万元,其中: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万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培训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68万元,主要是因工作安排需要做出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0.57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15.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5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42万元,下降56%,主要是因工作安排需要做出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8.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6.2万元,主要是工作安排需要做出调整。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六)预算批复时间:2020年1月14日经优米体育足球财政局批复。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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