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政协2020年度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永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基金预算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批复日期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江永政协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非税表
四、支出总表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七、部门经济分类明细
八、政府经济分类明细
九、基本项目明细
十、项目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人员表
十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江永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优米体育足球委关于印发《优米体育足球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发[2019]3号)和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财预[2003]20号)的有关规定,政协优米体育足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会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的委托,组织在江永的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六)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八)负责接待来江永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九)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县政协为正处级单位,内设一室五委和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政协云中心。在职人数27人,其中正副处级10人,正副科级13人,其它人员4人,退休16人,遗抚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永政协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江永政协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支预算整体情况说明。2020年本单位收入预算434.18万元,支出预算434.18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3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4.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94万元,主要是基本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50.94万元,项目预算收入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3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4.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94万元,主要是基本预算支出较去年增加50.94万元,项目预算支出与去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42.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26万元,津补贴101.62万元,公用经费105.0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1.26万元,其中:信访工作经费0.28万元,社情民意调研2万元,委员费9.48万元,工作协商经费2万元,政协网站建设经费2万元,政协通报2万元,会议室费用2万元,提案督办经费2万元,常委经费14.5万元,例会经费3万元,政协会议48万元。接待费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04万元,比2019年增加17.84万元,主要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4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县政协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2019年我单位推行部门整体和2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其中,2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1个,是政协九届四次会议费。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办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2019年我办经费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做到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得当,无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各项活动组织实施有序,质量标准很高,时间进度适中,任务完成顺利,达到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2020年预算批复日期:2020年1月14日
8、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