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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预算编制说明
  • 2017-06-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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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系、检验检测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的整合;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权限内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各类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负责建立并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制度;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年度计划、措施和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推进产品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五)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及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制度;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医药产业政策;贯彻实施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准入制度。

  (六)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的责任,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广告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负责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八)负责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推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和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等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权限内的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辖区内法人数据库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监察、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二)负责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受理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四)负责开展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宣传、培训、交流与合作;指导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五)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性调研、综合统计、新闻宣传、信息发布、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劳资调整、思想政治、文化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建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财务基建股

研究拟定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及其所属机构的经费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

(五)政务服务股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即依法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化妆品经营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派出机构对规定范围内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技术审查、现场审查、审批和发证检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注册登记许可行为。

(六)食品监督管理股(加挂“县食安办”牌子)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任务;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形势调查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协调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全县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或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监督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依法指导和监管授权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承担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七)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简称“餐保化股”)

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参与拟订或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监督抽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后的监督管理;推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化妆品抽检与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简称“药械股”)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二、三类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初审工作,对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管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生产、使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再评价;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标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依法监管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经营;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九)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负责在本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商标印制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审核推荐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发展。

(十一)市场规范管理股(加挂“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牌子)

负责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顿治理工作。

(十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对全县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本辖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承担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及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执法管理和执法指导工作,指导本局稽查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本局开展生产加工领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受理质量、计量等投诉;承担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的协查协办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十三)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协助市局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定标准;依法管理、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组织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县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推进工作;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县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实行强制性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的管理;负责全县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限制商品的过度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核发工作;承担除涉及国计民生、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以外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核准工作;依法管理能源计量工作,承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指导计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宣传贯彻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推广特种设备重大安全和节能技术成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挂12315、 12365、12331 申诉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经营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十六)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对本系统公务员和其他任命人员实施监察;负责全局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四、其他事项

(一)派出机构

在各乡镇设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9个,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牌子,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授权的其它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6名,后勤编制6名,其中:潇浦定行政编制18名;桃川定行政编制12名,后勤编制1名;粗石江定行政编制5名,后勤编制1名;夏层铺定行政编制5名,后勤编制1名;上江圩定行政编制4名,后勤编制1名;松柏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千家峒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源口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兰溪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

以上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要至少确定1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员和1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宣传员(信息员),负责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二)直属机构

1、行政执法大队:整合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力量,组建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参管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名。主要职责:组织查处各类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

2、优米体育足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所:将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公益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优米体育足球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与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检验所整合,组建优米体育足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和计量的检定、药品快速检验和药品委托检验等职能;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信息中心:将原优米体育足球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成建制划转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5名。主要职责:承担对外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负责企业注册登记档案和行政许可审批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内部局域网络和各类业务办公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三)原挂靠的社团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

1、将原挂靠优米体育足球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优米体育足球消费者委员会与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脱钩,原核定的事业编制2名回收至县级编制库。优米体育足球消费者委员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职能对其提供服务并监管。

2、将原挂靠优米体育足球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优米体育足球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与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脱钩,原核定的事业编制7名回收至县级编制库。优米体育足球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职能对其提供服务并监管。

    二、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于2015年10月设立,2016年4月挂牌,将原县工商局、原县质监局、原县食药监局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局核定编制人员为116人,实有人数144人,在职人员101人,离退休人员43人,男性70人,女性31人,公务员身份75名、干部4名、职工22名,平均年龄为45.3岁。车辆数14台。

 

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7年单位预计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单位预算预算总收入796.87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745.57万元, 可支配非税收入51.30万元。

2、2017年单位预计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预计支出796.8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518.57万元,其中工基本工资343.95万元,津补贴174.62万元;公用经费74万元(含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0.3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市场监管经费60万元,消费者权益13万元,药品专项整治经费2万元,药安委工作经费2万元,药品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2万元,药品打假专项整治经费28万元,食品检验费8万元,食品安全委员会经费4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30万元,三统一、三引导工作经费10万元;收费成本及工作费51.3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本年预算

项目

本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拨款

796.87

一、基本支出

592.57

正常经费拨款

592.57

工资福利支出

518.57

专项经费

153.0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4.00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1.3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

204.30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30

四、上级补助收入

 

债务利息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796.87

本年支出合计

796.87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八、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796.87

支出总计

796.87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合计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796.87

592.57

518.57

74.00

 

204.30

204.30

 

 

 

 

201

15

01

优米体育足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796.87

592.57

518.57

74.00

 

204.30

204.3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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