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粗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粗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粗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人民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产管理等行政管理;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粗石江镇人民政府现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下辖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粗石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粗石江镇人民政府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650.6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 44.45万元,增长6.83 %,主要是因为年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65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69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50.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47.19 万元,占 99.42 %;项目支出 3.5 万元,占 0.58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650.69 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 44.45万元,增长6.83%,主要是因为年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50.6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4.45 万元,增长 6.8 %,主要是因为年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50.6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33.03 万元,占66.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6万元,占8.1%;卫生健康(类)支出29.58万元,占4.5%;其他(类)支出135.32万元,占20.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50.69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50.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0.6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7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3.61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公用经费 171.7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6.39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5.37 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节约行政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4.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支出标准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07万元,占 72.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 27.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07 万元,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1215人次,主要是来人来客办理日常公务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1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3 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及油卡支出,截止2023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本单位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年末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5.24 万元,用于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镇乡村振兴工作等会议;开支培训费 3.48 万元,用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