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优米体育足球林业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任务
优米体育足球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部署,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林业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参谋,进行调查研究,推广经验;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优米体育足球林业局内设机构: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计划财务审计股、林业科技服务股、政工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防火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优米体育足球林业局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3723.13 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02.8 万元,减少 5.17 %,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723.1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23.13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723.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9.01 万元,占 27.64 %;项目支出 2694.12 万元,占 72.36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723.13 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 202.8 万元,减少 5.17 %,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723.1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02.8 万元,减少 5.17 %,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723.1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1.13 万元,占1.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109.3万元,占 2.94 %;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34.75 万元,占 0.93 %;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 422.9 万元,占 11.36 %;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2189.43 万元,占 58.8 %;
其他支出(类)支出 895.56 万元,占 24.0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723.13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723.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 71.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71.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109.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9.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34.7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42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2189.4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89.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其他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895.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89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29.0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6.8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7.4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232.1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2.56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9 万元,支出决算为 8.23万元,完成预算的 92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精简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23 万元,占63.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 万元,占 36.4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23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1个、来宾 536 人次,主要是森林督查,技术培训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主要是油费和车辆维修费支出,截止2023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2.1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和年初预算数一样。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2.1586 万元,用于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人数 80 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11.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6.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3.8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1.1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

